房产纠纷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薛应军)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听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情况,研究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检察职能,加强协同协作,着力构建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大格局,深化信访诉源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实质性化解,为推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检察力量。
应勇指出,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拓展法律监督案源、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3个月未办结后续进展答复”等工作要求,不断总结、提升、加强,做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是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的重要制度。要把“应听尽听”、规范听证等要求落到实处,汇聚法治力量、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的合力,以更加鲜活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定期开展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倒逼检察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应勇强调,要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信访案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检察信访工作不光是控告申诉部门的事,各级院领导、各相关部门也要主动参与。控告申诉部门要做好初步调查核实,对可能进入检察监督履职范围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各业务部门经审核认为应当监督的要及时依法进行监督,深化一体履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大格局。要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检察战略和法治信息化工程中一体谋划部署,加强信息、资源、部门、政策整合,提高检察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应勇指出,做好检察信访工作,要聚焦检察职能,突出履职重点,依法推动信访矛盾化解。要注意区分哪些信访案件是在检察办案中引起的,哪些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后仍未解决的,哪些是经控告申诉可能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的,区分重点,分类施策。要深化诉源治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善于发现原案办理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会同、协同、配合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共同研究解决,促进源头治理。要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负责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做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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