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最高法制定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三部分16条,明确指出坚持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意见》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更好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独特优势,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坚持促进传承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中医药发展需求,健全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助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依法严格保护,正确适用民法典、知识产权部门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推动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公正合理保护,合理确定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和保护方式,实现保护范围、强度与中医药技术贡献程度相适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医药专利保护、中医药商业标志保护、中药材资源保护、中医药商业秘密及国家秘密保护、中医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保护、中药品种保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维护中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以及加大对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同时提出要完善中医药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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