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购买进口美白丸无中文标识起诉商家 法院:有权申请退款退货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1 10:37:15
1095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随着数字人民币的试点与推广,越来越多的人开通使用数字人民币,部分地区甚至使用数字人民币为员工进行工资发放。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属于被执行人名下的一种新型财产。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小美在魅力宝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海外代购美丽宝”店铺购买“日本美白丸”3盒,每盒单价860元,总价2520元。收到货物后,小美发现“日本美白丸”外包装标识文字为日文,无中文标签,未经入境检验检疫。小美遂以“日本美白丸”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要求魅力宝有限责任公司退款退货,魅力宝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自己的产品不存在问题,拒绝了小美的要求,后小美起诉至北京海淀法院。 经审查,魅力宝有限责任公司向小美出售的3盒“日本美白丸”均无中文标签,也没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未经入境检验检疫,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该美白丸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魅力宝有限责任公司明知“日本美白丸”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向小美出售,小美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向魅力宝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海淀法院法官提示,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文中人物和公司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