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20年以上的房产纠纷法院是否仍会受理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2 08:15:15 852

一、20年以上的房产纠纷法院是否仍会受理

关于房产方面产生的纷争,依据我国现行法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之诉求的法定有效期限设定为三整年。

诉讼时效期间乃始于权利人实际知晓或理应具备关于其受侵害的权利及义务人相关知识之时起算。

在法律另做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则须依照其明确规约处理。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若权利遭受损害之日已逾越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有权拒绝提供保护。

对于特殊情况之权利主张者,若经向人民法院提出合法申请,人民法院亦可酌情考虑予以适当延期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20年以上房产纠纷法院是否受理

关于房产方面产生的纷争,依据我国现行法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之诉求的法定有效期限设定为三整年。

此诉讼时效期间乃始于权利人实际知晓或理应具备关于其受侵害的权利及义务人相关知识之时起算。

在法律另做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则须依照其明确规约处理。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若权利遭受损害之日已逾越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有权拒绝提供保护。

对于特殊情况之权利主张者,若经向人民法院提出合法申请,人民法院亦可酌情考虑予以适当延期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房地产业诉讼案件中,对于民事权益的保护所规定的法定期限是三年,该期限自权利方了解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为谁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损害已经超出二十年仍未提出维权主张的话,或许法院会考虑拒绝提供保护;但是经过合法的申请手续,可以依照具体情形给予适当延长。如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则应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处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