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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产权的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2 08:52:59 1322

一、七十年产权的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

具体三种解决办法如下: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七十年产权和永久产权区别是什么

关于房屋产权被视为永久性质而非原先设定的70年使用年限这一传闻,实际上并不存在。在任何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都是长久且终身不变的。我们需要明确区别开来的是,房屋的产权是永恒的,而70年这个数字所代表的则是该项房产持有者对其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时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际,其使用权将会自动延续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以下是详细列出的三种解决方案:首先,国家应允许土地使用权期限得以延长;其次,若涉及到国家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设施的情况,应对业主实施适当的补偿措施;最后,当土地使用方提出续期请求并在法律限定范围内未获得批准续期(也就是为了公众利益而采取的收回措施)时,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然而,针对地上房产部分,则需依据收回时的剩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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