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
一、房产税征收方法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征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二、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值得关注的是,本项税收的实施范围涵盖了本市、本县、具备行政建制的城镇以及工矿区之内的各类房屋,而农村地区并不在此列。
(2)需要澄清的是,独立于房屋实体之外的其他建筑物,例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以及户外游泳池等设施,并不在本项税收的征收范畴之内。
(3)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打造的各类商品房,若是在出售之前阶段,并不计入房产税的缴纳范围。
然而,对在出售前所制成且已被“已使用或者已经出租、出借”的商品房项目,依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纳税义务。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一、对于从价计征方式而言,其计税依据设定为房产初始价值在经过10%至30%比例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二、如果选择从租计征的方式,即将房产对外出租,则应以房产实际取得的年度租金总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而关于从价计征部分10%至30%具体的扣减幅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此外,房产税的适用税率亦采用了比例税率形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