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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公积金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2 09:37:10 1551

一、公积金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丢了,只能通过贷款银行申请复印,不能补办。放款银行在接到申请后,通常会在5到10个工作日内复印好,并通知你去取。通常银行会主动在复印件上面盖上“与原件相同”的(骑缝)章,但你自己拿到后一定要检查一下,没有的话,应立即请求加盖。这个合同要用到的时候会很多,好好保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若您不慎遗失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那么只有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才能获得该合同的复印件。请注意,我们无法为您进行补办。在收到您的申请之后,贷款银行将会在5至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合同复印件的制作,并通知您前往领取。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在复印件上主动加盖“与原件相同”的(骑缝)印章,然而,当您亲自领取时,务必仔细核对,如发现未加盖此印章,请及时要求银行予以补充。鉴于这份合同将在未来的使用中频繁出现,因此,妥善保管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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