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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同城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2 12:11:10 940

一、济南公积金同城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1)在同城转移过程中,需提交以下申请所需材料:

①需填写详细且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共四联,每张都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②同时还需出示职工本人以及单位指定负责该业务操作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2)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申请人携带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前往拟转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调离手续即可。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单位应当及时为新录用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工作单位应当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入新设立的账户。原工作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积金中心可以依据职工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二、济南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济南市的相关法规公积金贷款的上限设定在50万元人民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则由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总额乘以15所计算得出。但是,该额度还需遵循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相关要求:

(1)贷款金額不得超出抵押房屋总价款规定的比例;

(2)对于仅有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5万元人民币(其中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地区的监管部门将贷款最高额度定为20万元人民币)。对于夫妻双方或多名人员均成功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依旧维持在50万元人民币不变(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地区的监管部门将此额度相对降低至40万元人民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当您在同城市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迁移过程中,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一份完整且已加盖贵公司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四联原件以及您本人和负责此项事务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后,您只需携带以上全部所需文件,抵达新的用人单位所处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即可顺利办理个人账户的迁移事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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