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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网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3 15:58:21 974

一、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包括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元、公证费:0.3%的房款。但今后要出售,这种方式就不太适合了,如果儿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

2、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需要缴纳契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个税,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房屋登记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父母过户给儿子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父母将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的行为是否构成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假设在办理相关产权转让手续时,仅仅添加了儿子的姓名,且在转让过程中并未明示该房屋系赠予其本人与其妻子共享的财产,那么在此期间内,这处房产将被视为儿子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不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财富。

然而,如果父母在转让过程中不仅添加了儿子的姓名,同时也包含了其配偶的名字,或者父母明确表示此房产系赠予两人共享,则该房产实际上将成为夫妇家庭的共有财产。一旦夫妻婚后共同偿还房贷,那么这部分还款实际上也有可能转化为家庭共有的资产。

再者,如果双方已签订有书面协议,并且这份协议并未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应当遵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来判定此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将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的具体操作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采用房屋产权赠与的形式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和通过房屋买卖途径进行过户处理。若您预期该房产在未来仍有再次出售的可能性,那么建议您考虑选择交易过户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您需支付相应的契税、测绘费用、权属登记费以及取证费用,并且还要承担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差价的5.5%作为税费支出。然而,如果您选择以原始价格进行过户,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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