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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网父母离婚后,家乡的老房子能否过户,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3 12:48:09 897

一、父母离婚后,家乡的老房子能否过户,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涉及父母离异后,老家房屋转让过户问题,我们向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当父母仍然保持着婚姻关系时所购得的住房,属于夫妇俩共同拥有的资产。

夫妻双方可通过平等的协商来解决房产的分配事宜或选择将其赠与孩子,之后再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明确规定,在正式宣布离婚之际,夫妇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可由双方自行协定如何处置;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尊重并确保子女、女子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对于夫妻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相关问题,应依法给予充分的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父母离婚后孩子归谁

1、如若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且所生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那么此阶段的子女抚养权将自然地赋予女方;当子女年满了两周岁之后,其抚养权的归属则需经过双方先行商议协商,如果未能达成共识,便需要交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现实生活状况进行判断裁定。

2、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为父母婚姻破裂而受到影响乃至终结。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后的孩子,无论被父亲或母亲直接抚育照顾,都仍然是他们亲生的子女。

同时,父母即便在离婚后,对于孩子仍然拥有抚养、教导、关爱以及保护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权利。

3、离婚后,若是孩子不足两周岁,理应将抚养权无条件地授予给母亲。而当儿童达到两岁及以上,父母双方无法对此事达成共识时,应该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形,遵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判决。倘若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在此年龄段之上的决策,应当尊重并体现他们的真实内心和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将其无偿赠与子女并进行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当涉及到离婚问题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了当事人自主决定财产分割的权利,且法院会坚决贯彻执行对于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合法保障。同时,家庭土地承包权益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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