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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网开发商跑路如何起诉并追回损失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3 16:56:25 1140

一、开发商跑路如何起诉并追回损失

在明确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之后,购买房屋的民众应当尽可能地团结起来,以获得最大程度的法律支持。首先,假设所购置的房地产项目仅仅面临着可能会停工的风险,那么可以考虑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倘若他们能够在短期之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顺利完成后续工程建设,那么购买者的经济损失将会降至最低。其次,如果开发商由于无法偿还债务而陷入破产境地,导致房地产项目出现烂尾现象,那么购买者不能选择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无法收回购房款项,仅能获取收据或者欠条。购买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从买卖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开发商最终因无力偿还债务,被迫宣告破产,其资产将被法院进行拍卖,根据破产法中关于偿债顺序的相关规定,消费者相较于普通债权人而言,更有可能优先获得开发商的补偿款项,尤其是那些已经通过预购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消费者。此外,当决定向开发商提起诉讼时,所有业主都需要保持团结一致。如果部分业主已经开始了法律程序并获得胜诉,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然而还有一些业主由于等待开发商完工而未及时启动诉讼程序,那么这些业主很可能最终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跑路犯罪吗

在房地产行业中,开发商跑路无疑属于违法行为。若您不幸遭受此类问题,您有权自行联系其他相关业主,共同商议并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

其次,您应当积极主动地尝试各种方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要求其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在自行协商仍未能解决问题时,最为有效且直接的手段便是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开发商跑路事件发生后,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由于买卖合同为主合同,一旦主合同被解除,那么从合同即按揭合同亦可随之解除,购房者无需再继续向贷款银行支付按揭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确定了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之后,购房者们应当齐心协力地寻求法律援助。当面临项目停滞不前的风险时,他们可以选择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时间以便其筹措资金完成工程建设,从而降低可能遭受的损失。然而,如果开发商最终破产并导致项目成为烂尾楼,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解除合同,只能转变为与开发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作为消费者有望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优先得到赔偿。在启动诉讼程序之时,全体业主必须紧密团结,防止出现部分胜诉者率先获得赔偿、而其他迟迟未采取行动的人则错失赔偿机会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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