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北京律师网房屋逾期交付属于什么类型纠纷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3 08:44:46 383

一、房屋逾期交付属于什么类型纠纷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产这一问题,其性质属于典型的民事争议纠纷范畴,建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考虑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甚至向司法部门提出诉讼请求。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付行为,作为购房者,您享有向其发送书面催促通知的权利,以促使双方就合同最终的履约期限达成默契。若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催告期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您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逾期交付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房产逾期交付所涉及的赔偿标准,通常在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之间进行衡量和确定。

此外,依据房屋买卖协议中所订立的约定,也可采用相应的赔偿比例规则。当因逾期交付行为引发的损害程度较为严重时,违约金可适度上调,但其最大值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30%之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关于到了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未能按期完成义务的特殊情况,考虑到最先采取和解方式以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是非常合理且有必要的。然而,在双方不能通过理智与和谐的对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尝试使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尊贵的购房者,您有权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形式的最后通牒,严格要求对方明确保证交付房产的具体日期。如果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催告之后,仍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利撤销合同,并且请求将所缴纳款项全部退还,此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延期交付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以及违约罚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