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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网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面签,如何保障双方权益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4 09:20:36 477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面签,如何保障双方权益

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与卖方之间若产生争议或纠纷,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方式加以解决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几种可行的途径:首先,当出现矛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与充分沟通,若能在平等、自愿且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则可共同签署和解协议化解纷争;其次,购房者可将问题反映至购房地所在区域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与支持;再次,若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的条款,则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倘若合同中已设定仲裁协议或双方在事发后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应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购房者亦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

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流程,我们整理如下几个步骤供您参考:

首先,购房者需进行在线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其次,开发商应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步,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并获得备案编号后,将合同文本打印出来,买卖双方需在上面签字盖章,各自保留相应的份数;

最后,合同签约完成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返还备案编号,至此,备案工作圆满结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当涉及房屋交易争议时,我们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进行积极的道德引导下的和解协商、申请借助消费者协会的协助、依照相应的合同纠纷解决条款、参考仲裁协定或者寻求司法诉讼等不同方式来处理。当然,关键在于我们必须要尽早开展有效的信息交流,以确保能够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之上妥善地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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