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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网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能撤回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4 08:16:31 1339

一、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能撤回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赠与子女的房产所有权在归于受赠人之前仍可由赠予人任意撤销,然而公法行为或具有显著公益性质的赠与则不可撤销。对于已进行过公正程序的赠与行为,在符合以下任一情况下,赠予人均有权予以撤销:

1.赠与事项已经严重侵犯了赠予人或其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或姻亲等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赠予人依现行法律法规负有对受赠人的抚养义务却未尽到抚养职责;

3.法律明文列举的其它可撤销赠与的特定情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否归属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具体的判断。比如说,倘若父母选择在子女结婚之前将相关财产给予他们,那么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些财产会被认定为是子女自身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享的资产。

另外,假使父母是在子女婚后才将上述财产赠送出去的,但未曾注明该笔款项是给与小家庭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就很有可能变成夫妻双方共有的物质财富。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如果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仅属于其中一位的财产,那么此物品应当视为这一方的私有财产,不应当由另一半分享。因此,倘若父母在赠送财产之时,清晰地表示只愿留给他所选定的某个子女的话,那么该份财产便成为了这个子女真正意义上个人独有、而非与另一半共享的财产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在赠与子女房产之后,是否能够撤销赠与?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在对子女进行房产赠与行为完成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享有撤销该项申赠的法定权利,特定条件下,诸如涉及公法利益、公共福利领域等方面的捐赠则不受此限制。针对已经过了公证程序的赠与行为,在符合以下三种特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首先,若所赠与财产会对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产生不利影响,使其合法权益受损;其次,如赠与人在接受赠与后未能承担起应有的扶养责任和义务;最后,若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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