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北京律师网公积金封存后再上班又交了怎么办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4 09:54:16 1147

一、公积金封存后再上班又交了怎么办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个区域分支机构(即各地的管理部)具体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及各种不同类型单位的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启封以及变更等涉及业务事宜。

若某单位与您所服务的职工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且相关人员尚未找到新的工作机会,那么该单位应在劳动关系正式终止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其单位账户所在地区的管理部提交封存申请。

如果由于单位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那么该单位在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之前,必须先向管理部提出个人账户注销申请。

在办理注销手续的过程中,管理部会对单位所缴存的公积金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并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将职工个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与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进行汇缴,然后统一注入职工个人账户,完成注销流程。

当单位获得解散、撤销、破产等批准时,指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在妥善处理完财产清理或者清算事项之后,对清偿后剩余的公积金进行封存处理。

若单位与您所服务的职工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而相关人员未能找到新的工作机会,则从单位停止缴纳公积金的当月开始,直至职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六个月内,单位都有责任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手续。

当您所服务的职工重新找到工作并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时,原单位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同时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封存可以提取吗

若公积金账户已被封存,仍可进行提取操作。当事人需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包括个人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求表格以及其他必备的证明文件以供审查,经过严谨的审核程序后,便可前往受托银行执行公积金提取和支用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范围内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公积金账户进行全方位的业务处理和管理。当单位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完全终止,而该员工在此之后6个月内仍处于无业状态时,相关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即30天)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公积金封存申请。若由于单位的合并、分立、撤销等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则必须首先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个人账户的注销申请,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公积金余额汇入到该员工的个人账户中,从而实现账户的正式注销。对于那些已经解散或撤销的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完成所有清算工作后,将其剩余的公积金进行封存处理。如果员工在失业期间长达六个月以上,那么原单位就需要为其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而当该员工重新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后,原单位也需要按照相应程序为其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同时还需要协助其完成公积金资金的转移操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