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
一、未经他人允许把别人物品卖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未经物品所有权人许可的销售活动皆属无效之行径。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撤销该项买卖交易,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财产无法返还,则可向侵权方提出损害赔偿之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未经他人允许录音犯法吗
未获他人合法授权便擅自进行录音行为,此举已触及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据本法明文规定,任何未经许可的偷看、偷拍、窃听以及向外传播他人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均将受到五天以内的拘留或罚款不超过五百人民币的严厉处分;然而,对于那些性质更为严重者,其惩处在五天以上十天以内的拘留再加罚款不高于五百人民币也是有可能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现行立法体系,在未经所有权人明确授权的情形下所实施的销售行为,应视为无效且不得对抗权利人。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撤销此类交易的请求权。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财产难以复原或返还至所有权人手中,则所有权人有权请求侵犯其财产权益者予以赔付。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任何违背此项原则的行为,必将承受法律的严肃追究与惩处。因此,对于所有参与销售活动的个体和机构而言,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严禁擅自出售他人财产,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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