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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离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5 09:48:32 200

一、离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离职之后,关于公积金的处置方法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进行封存操作,在这一阶段,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和资金数额都会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但是相应的缴纳义务将会暂停执行;

其次可以考虑将公积金进行转移或提取,如果您计划前往其他城市寻找新的职业发展机会或者并无购房需求的话,那么可以选择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然而,在进行提取之前,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要求。

具体来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向原就职单位提出申请,请求开具提取证明文件;其次,经过单位核实确认无误后,为您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最后,请携带好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提取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必须等六个月吗

确实如此,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我国已正式执行了一项新政策。根据此项规定,离职职工须在完成业务封存且满足连续存储满6个月(即180天)的条件后方可进行离职提取业务的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的相关手续包括: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储蓄账户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

此外,请您注意查阅公积金中心所公布的服务,并选择互联网服务渠道进行业务申请办理,例如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个人网上营业厅或者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在此提醒您,目前仅支持在网络上提交申请,无需亲临柜台办理相应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后如何处置住房公积金在员工离职之时,其所积累的公积金将会首先冻结并暂时停止支付。若雇员将来存在有使用这笔资金的需求,可以考虑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或者提现业务。然而,要进行公积金的提现操作,还需要满足相关的许可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说明:首先,新雇员需向所在的原用人单位申请提取证明文件;在经过确认无误之后,由原单位出具相应的提取证明材料。接下来,新雇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提取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手续的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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