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
一、夫妻之间可以买卖房子过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在配偶关系合法存在期间内,配偶可以共同进行房屋的出售和购买行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署明确的房屋买卖合约,并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婚姻证明文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等资料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当事人需填写相关表格及存量合同,待缴纳完毕所有相关税费后,由房地产管理局核发过户单给申请人。至此,自相关事项被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之时起,此次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即宣告圆满完成。之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用以确认其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夫妻之间可判强奸罪吗
在合法婚姻的存续期间,若丈夫使用暴力、威胁或任何其它不当手段,违反其配偶的意愿,强制与其发生性行为,则此种行为也将被视为强奸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对购置的房产进行买卖转让。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约并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所有必需的证明材料以申请变更登记手续。一旦这些必要程序顺利完成之后,其结果将会被详细地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同时还会为交易双方颁发相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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