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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自建房需要交大修基金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5 08:41:51 1708

一、自建房需要交大修基金吗

依照规定,关于房屋修缮基金这一项目,必须要予以缴纳,若未能做到这一点,便会阻碍到您本应得到的房产交付事宜。对于购买的商品房,您作为房主需在办理入住手续前,按照规定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地存入相应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而对于已经出售公产住房的屋主而言,他们也需要在办理入住手续前,依法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妥善地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上,或经由售房单位直接代为存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自建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农村建造自住房屋的详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筑工程的审批程序,这意味着需要向所属的村委提交关于使用宅基地的申请。

其次,在经过村委会同意之后,还需向当地的乡(镇)政府做出申请,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所属户口登记内的家庭成员工具;

(3)申请人所属村委会对于使用宅基地的正式书面赞同意见;

(4)预计将用于建设住宅的宅基地位置、面积以及周边边界范围的详细图表资料;以及(5)市、县级(区域)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所提交信息均符合要求,则由该地乡(镇)政府给予详尽的审核评估意见,然后上报给区人民政府作最终批准,待该批准生效之后就可以开始动工修建房屋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购房者必须按照规定足额交纳房屋修缮基金,如若不然,将会对房产正常交付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购买商品住宅的业主而言,他们需要在顺利入住之前,预先将首期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门设立的银行账户之中;而对于已经出售的公有住房的业主来说,同样需要在入住之前,将应缴的资金存入相应的银行账户或者委托售房单位进行代为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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