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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5 10:39:00 1281

一、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房产转让手续时,您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户籍簿的复印页;

3.对于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若为已婚人士,需同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双方共同缔结的户籍薄);

4.广为熟知的房产所有权证书;

5.关于该房产的详细档案信息的核验证明;

6.正式的交易合同文本(需要双方亲笔签字确认);

7.可能提到的其他相关资料或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所需办理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于机动车的过户流程来说,卖方向交易中心提交的信息包括车主的身份证副本、该汽车的实际行驶证、相关注册证明文件、购入该车辆时的原始发票以及上述资料的附属复印件;而买方一方则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和(若无当地居住证明则还需提供暂住证),并且同样需将所有所涉及的复印材料准备齐全。

其次,针对房屋所有权的交易迁移,卖方除携带身份证外,还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房产证、土地证和房屋销售合同等相关文件;

至于买方方面,其所需出示的资料主要是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所需相关复印件。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进行房地产所有权转让手续过程中,您需要筹备如下必备的申办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副本的复印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书(若为已婚状态,则必须提供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明与户口簿副本);房地产所有权证;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档案信息核实证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正式买卖契约,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或者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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