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
在您离职之后,住房公积金便有可能被全部取出。这种全额提取出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我们一般称之为“账户注销提取”。然而,如果您决定在离职后继续缴纳公积金,那么您将不得不进行新的账户开立。在大多数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在您离职之后如需实现全部取出,您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意味着您需要确保在离职之后,公积金已被妥善地封存在指定期间内,然后才能够顺利地将其全部提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辞职了可以领失业金吗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职工主动辞职并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置条件。
然而,您仍有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即通过和用人单位进行相当诚恳的沟通以达成共识,期望在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时,能够避免将离职缘由归结为个人原因,尽管这样做对企业并无实质性损害,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却能为您争取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乐于失业,然而由于无法掌控的外在因素所迫,最终导致就业状况遭到突然中止。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