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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有房贷工作调动到市外,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5 11:44:34 1681

一、有房贷工作调动到市外,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在异乡工作之际,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您选择离职,请务必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前往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核实与审验,确保没有任何问题后,再指引您前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营业点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倘若审查流程顺利完成,您便可直接前往下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相应资金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有房贷还能再贷款吗

在已有房屋按揭贷款情况下,您仍然有资格获得其他类型的贷款。然而,申请贷款时需具备如下基本条件:首先,贷款申请人需要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贷款申请人需具备优秀的个人信誉和良好的个人征信纪录;另外,贷款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拥有足额的偿付能力;同时,申请人的个人资产中,借款的比率应控制在40%以内;

最后,每个月的还款金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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