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新华社天津2月16日电 2017年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奚晓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奚晓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奚晓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奚晓明为他人谋利的行为绝大部分基于亲属接受行贿人请托,贿赂款项亦为亲属收受使用,其本人系事后知情;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要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积极探索加强法官“社交圈”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当交往的苗头倾向,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徐家新于16日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作出了上述表示。
“奚晓明长期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工作,以致同一些经常打交道的人结成利益圈子,形成腐败链条。”徐家新强调,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必须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奚晓明迁就妻子、纵容儿子,按照他们的意愿违规干预案件、进行权钱交易,在亲情的助推下滑入违法犯罪深渊。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就要引导法官注重家庭教育,形成廉洁家风,强化亲情助廉措施,让家人当好法官的“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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