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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自作聪明隐漏罪,缓刑完毕再判实刑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1 10:17:26 1194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2021年3月份,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宣告缓刑的小赵,终于等到了缓刑考验期满。这天,他从老家启程准备重返北京务工。不料,刚到一个进京检查站,民警核查小赵身份证时发现其系一级临控人员,随即将其控制。小赵没想到,令他忐忑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爽快认罪,宣告缓刑

  2019年5月5月,北京市顺义区某村一个出租屋内发生了一起入户盗窃案,嫌疑人采取撬锁的方式入户盗窃背包一个、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人民币400元。经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DNA鉴定,锁定小赵为本案的嫌疑人。同年12月11日,小赵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

  归案后的小赵,得知公安机关仅掌握这一起盗窃事实,心存侥幸,爽快向检察机关表示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后小赵于2020年9月15日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指纹比对,发现漏罪

  2021年3月,公安机关在将现场勘验提取的指纹录入指纹数据库比对时,发现2019年5月份、7月份发生在北京市顺义区的另外2起入户盗窃案与小赵比对成功。一户屋内烟盒上提取的指纹痕迹与小赵左手环指的样本指纹是同一人所遗留,另一户屋内手机盒上提取的指纹痕迹与小赵右手拇指的样本指纹是同一人所遗留。于是公安机关将小赵列为一级临控人员。

  再获实刑,悔不当初

  再次归案的小赵,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坦言第一次拘留时因为害怕没有如实交代,担心盗窃次数多判的刑罚重。

  然而,此时的小赵还是心存侥幸,只供认2019年5月份的盗窃行为,提出自己7月份不在北京,不具备作案时间。面对小赵的辩解,检察人员调取小赵进出京核查记录,该记录明确显示,小赵7月份有来京情况。面对扎实的证据,小赵放弃了侥幸心理。通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小赵真诚表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并签署了具结书。

  后检察机关对新发现的2起入户盗窃犯罪提起公诉。2021 年7月,小赵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示

  心存侥幸、隐瞒不供,就像在等待另一只靴子落地,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与其时时煎熬忐忑不安,不如坦荡供述重新开始。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永远都是可以相信的真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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