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原标题:某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获刑
北京市某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臧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社保信息9000余条,获利2万余元。北京朝阳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臧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同获刑的还有某银行信用卡营销中心客户经理王某。
被告人臧某(女,37岁)系北京市某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编制外人员。被告人王某2017年任某银行北京分行信用卡营销中心客户经理。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臧某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将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臧某、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臧某情节特别严重,王某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赃,且为初犯,法院对二人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臧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年,罚金4万元、3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