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原标题:冒用小客车ETC偷逃9万通行费
为逃避高速入口对大型货车的称重检查,少交高速通行费,车主学某在他的大型货车上使用小客车ETC收费标签卡,走小客车ETC通道通行,偷逃高速通行费共计9万余元。最终,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据悉,学某为规避称重、谋取不法利益,从他人手中购买多张小客车ETC收费标签卡,并驾驶大型货车从小客车ETC通道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使高速收费站按照小客车收费标准计费收费。经查,学某的大型货车收费标准应为1.9元每公里,而小客车收费标准为0.5元每公里。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学某5辆大型货车共偷逃高速通行费9万余元。
密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学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学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将偷逃的高速通行费退还给被害单位,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上述刑罚。学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利用大型车与小型车的收费标准差来偷逃通行费差额,此类行为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