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邻居噪音扰民,装修不当侵害公共空间……生活中,不少邻居间因为宅基地、通风、采光、通行、用水、排水、噪音等问题发生矛盾纠纷。丰台一位居民,因为邻居产生噪声对自身健康产生不利影响,起诉了邻居,并获赔了2000元。
据了解,居民索某与杜某某是上下楼的关系,自2020年2月中旬开始,杜某某家经常发生噪音,对索某健康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此期间,索某的精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无法集中注意力,出现幻觉,幻听等。故诉至法院要求杜某某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杜某某辩称,疫情期间,孩子们不能出去,只能在家。索某反映后,其积极采取了防护措施,买了护垫和薄毯,把孩子们玩具都移到了床上,在家的体育课也都取消了。
丰台法院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和睦相处,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官结合杜某某的过错程度、噪音持续的时间、索某的特殊身体状况、事发后杜某某的防范措施等因素综合判定杜某某给付索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在丰台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因为业主李某某将房屋入户门由内开门改为外开门,影响了原告黄某某的出行,法院判决李某某将外开入户门拆除改为内开。
丰台法院长辛店法庭副庭长徐全影表示:“通过对丰台法院近三年审理的相邻关系纠纷进行调研发现,此类纠纷在收案量逐年略有下降的同时也呈现出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案件裁判难度大、后续执行困难、容易衍生其他社会问题的特点。”
“相邻纠纷看似小事一桩,却会长期困扰诸多人的生活。我们想告诉民众,当事人在行使相邻权时还受到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容忍义务的限制,前者主要针对权利扩张一方,而容忍义务则针对被限制权利一方。我们也希望发生纠纷后,相邻各方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事态的扩大和升级,让‘六尺巷’的美谈在当代社会继续践行。”徐全影告诉记者,丰台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利用法官联系点等多种形式强化人民法庭与街道、乡镇基层自治组织协作,建立长效联席调解机制,不断拓宽普法受众范围,提高群众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和谐社区环境,助力区域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