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29 09:32:01 1357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