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问:
案情回顾:某女士父母家在农村,家中有一个哥哥在农村务农。某女士高中毕业后就进城打工,婚后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虽然两人工资不高,但每月都会定期给父母500元钱用于生活开销,节假日、父母生病也会抽空回家探望,自己尽到了赡养父母义务。父母去世后,哥哥以他是儿子,而且父母一直由他赡养为由,把父母留下的一座房子和财产据为己有。请问已经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等相关规定,继承时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则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和儿子都有权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无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