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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执行超期,可否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1 08:47:04 197
  问:

  我起诉赵某归还欠款的案子,去年法院判我胜诉,但是赵某一直拒绝履行,于是我向法院申请执行。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法院那边一直没有反应,我该怎么办?

  答:

  根据我国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所以,如果你的申请执行的案子没有超过6个月,你可以和法院积极联系,催促他们加快执行程序,如果已经超过6个月,则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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