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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电梯伤人谁的责任(一)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5:03:02 2000
  问:

  乘坐手扶电梯时,不慎落入电梯内,导致人身损害时,受害方谁能站出来索赔?

  答: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电梯伤人事件中死者的近亲属都有权向侵权者提出赔偿请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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