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小产权房可否直接以物抵债,由申请人享受拆迁利益?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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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可否直接以物抵债,由申请人享受拆迁利益?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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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甲某欠我50万拒不给付,我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也查不到甲某名下其他财产。但是甲某有一间平房面临拆迁,请问可否直接用甲某的这件平房抵偿我的债务,由我跟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不适于拍卖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变卖。双方当事人经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不经拍卖、变卖而直接以查封的财产抵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但抵偿的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公开市场价格或依照通常方法确定的价格。
因此,如果没有甲某同意,法院是不能裁定以这间平房直接抵偿您的债务的,您更不能以拆迁安置人的身份与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法院只能执行甲某拆迁安置补偿后的利益。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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