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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我是城市居民,我是否有权利去乡下老家购买农村住宅?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2:53:17 105
  问:

  您好,我是某单位退休干部,现在我想回乡下老家居住,但是苦于没有住房。现在恰巧有人想将他家在村里的房屋出卖,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买卖房屋的价款。但是有人提醒我,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房屋。我想问问,我作为城市居民,是否能够取得所购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答:

  您好,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实际上进行交易的是两部分的,一是指房屋,另一部分是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现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之间流转,如果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势必导致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转让,这是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因此,你作为城市居民按照规定是不能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的,建议你谨慎考虑相关交易。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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