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工伤认定中的例外情形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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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的例外情形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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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您好!上个月我在单位发生了一次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可单位不同意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我中午饮酒过多,不知道饮酒会影响工伤的认定吗?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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