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爱犬叫声吓坏他人,主人是否赔偿?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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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犬叫声吓坏他人,主人是否赔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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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母亲外出散步,途经某地,正遇上刘某一家三口带着狗在树林里休息。狗被拴在树上,刘某一家在自行活动,不料这只狗突然蹿出冲向我母亲狂叫,我母亲突遭惊吓,摔倒在地,刘某与其家人将我母亲送回家。后来,我母亲因腰痛难耐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骨折。医生嘱咐卧床休息,我还得请假在家照顾母亲。之后我找到刘某一家协商赔偿事宜,刘某称当时狗是拴在树上的,而且狗没有扑向我母亲,只是对我母亲叫了几声,我母亲是被狗铃铛上拴着的链子绊倒的,不同意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为此,协商未果。像我母亲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一家带着狗在户外活动,应管好狗,保证狗不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但刘某一家将狗拴在树上后一直自行活动,并未对其所带的狗加以必要的管束,你母亲路过此地时,狗突然蹿出狂吠,使她摔倒并导致骨折。这一结果是刘某作为狗的管理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所致,所以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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