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老人再婚前签订的“两不”协议有效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4 1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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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前签订的“两不”协议有效吗?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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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朋友的妈妈张某丧偶多年,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是丧偶老人的李某,两人相处一段后决定结婚,为了保证再婚后生活“各自独立”,互不给对方“增加负担”,在结婚登记前二人作了一个书面约定:婚后各自经济独立,互不尽抚养义务;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今年年初,张某中风卧床不起,李某不但不照顾,反而起诉离婚,张某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并给予经济帮助。请问二人婚前有上述“两不”协议,她的请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答:
夫妻结婚时,可以对其婚前婚后财产、婚后家务负担等事宜作出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夫妻由相互扶养的义务。张李二人婚前“互不尽扶养义务”的约定,违反了法定的夫妻间权利义务之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完全有理由要求李对其尽扶养义务,支付其无力支付的医药费等费用,李有能力支付则必须支付。张李若离婚,李应当依法给张适当帮助和损害赔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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