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能继承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9: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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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能继承吗?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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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朋友在外出途中,不幸被一车辆撞成重伤,在医院肇事车主即以书面形式承诺给我朋友精神抚慰金2万元,但后来我朋友因医治无效死亡。请问:针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我朋友的继承人能继承吗?
答: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在医院肇事车主即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你朋友精神抚慰金2万元,此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已经变成了具体的财产债权,你朋友死亡后其继承人就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应当能够继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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