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本案是劳动关系还是保险代理关系?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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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劳动关系还是保险代理关系?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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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朋友张某经人介绍参加保险公司培训代理保险,未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保险公司亦未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张某上午在公司学习,下午去办理保险业务。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被保险人刺伤。期间,保险公司三次以工资形式支付张某报酬分别为700元、1350元、2480元存入张某的账户。对于张某的伤害能否要求确认保险公司工伤赔偿?
答:
本案首先要确定张某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保险代理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口头或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劳动并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而保险代理关系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本案张某是由朋友介绍到保险公司单位参加的学习;保险公司如招录员工,应按照招工的相关程序进行招录,并非靠他人简单介绍就能录用。保险公司共支付的报酬,三个月的收入差别较大。这个工资实质为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另,保险公司并未给姜某缴纳社会保险,即“五险一金”。应判定保险公司与张某之间是保险代理关系,双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无法要求工伤赔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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