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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担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9:48:47 1907
  问:

  我是一名政府部门的在职公务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直表现很好,对法律及其法院工作比较感兴趣。请问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我符合条件吗?

答: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4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该决定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同时第五条又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此,你作为政府部门的在职公务员,就不能再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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