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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我能否得到工伤保险?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54:09 1953
  问:

  我与一家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与本厂无关,由本人负责”。后来,我在工作时不小心被车床压伤,我急需治疗、住院、养伤,但工厂以我已签订“生死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我的医疗费、住院费等费用。我能否得到工伤保险?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工厂所定条款属于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该条款无效,但整个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同时,根据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只要您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而又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就应当认定您为工伤;而在认定工伤时,若单位持有异议,则需单位提供证据证明您不是工伤。因此,您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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