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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游客被设在公园内的马戏团的动物致伤,应要求谁赔偿?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10:20:17 1783
  问:

  六一儿童节,我带儿子去公园游玩,游玩过程中,我儿子被设在公园内的马戏团的猴子咬伤,请问我是应该要求马戏团的经营者赔偿,还是应向公园索赔?

答: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认为首先要确定您儿子被猴子咬伤的原因,如果您儿子和第三人均无责任,那么马戏团作为动物饲养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马戏团是一个临时性的表演组织,随时有可能结束表演迁往他处。因此,公园作为场地的出租者或者马戏团的邀请者,应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租赁柜台的出租者,一旦马戏团离开公园了,游客还可以向公园要求赔偿,公园对游客作了赔偿以后,可以向马戏团的组织者追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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