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没有驾驶机动车也能犯交通肇事罪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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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驾驶机动车也能犯交通肇事罪吗?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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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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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的儿子是一个运输公司的老板,公司拥有员工十余人,公司效益一直不错。前不久我儿子和司机小高在一次运输途中,由于小高违章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在慌乱之中我儿子叫小高驾车逃跑,致使三名被害者死亡,三人重伤,我儿子和司机小高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了刑。请问我儿子也没有驾驶车辆,为什么法院要以交通肇事罪判决我儿子负刑事责任?
答: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般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此,虽然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般为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但是如果在交通肇事后,机动车辆所有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在本案中,你的儿子作为运输公司的老板,是机动车的所有人,在交通肇事后,他致使司机逃逸,造成三人死亡,三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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