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为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该如何处理?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36:52 230
  问: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前年与朋友夏某一起打牌,输了五万余元,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商店入不敷出,故一直无法还清夏某的这笔钱。前不久夏某遂纠集了几个人将我绑架,向我家人索要这笔欠款,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有人说夏某的这种行为是绑架行为,该定绑架罪;有的说属于非法拘禁行为,该定非法拘禁罪。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对于他们这种行为法律该如何处理?

               

答: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挟持或者实际控制他人的行为。而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在主观上绑架罪必须是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无此目的;在客观上绑架罪只能以积极的作为方式实施,而非法拘禁罪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在本案中,夏某为了向你索要赌债,将你绑架并向你的家人提出了还款要求,该行为虽然十分符合绑架罪的构成特征,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根据法律的这种特殊规定,夏某的这种行为只能定非法拘禁罪,而不能定绑架罪。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