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丈夫单位补发的其与前妻共同生活期间的住房补贴,我是否有权分割?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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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单位补发的其与前妻共同生活期间的住房补贴,我是否有权分割?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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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老张去年登记结婚,我们均属再婚。现在老张已经去世,老张去世后,他生前所在单位给老张补发了一笔住房补贴款,补贴的时间段是老张工作期间,但我与老张登记结婚时,他已经退休了,请问我能分得这笔住房补贴款中的部分份额吗?
答: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依照上述法律,老张生前所在单位向老张补发的住房补贴款属于老张与前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老张前妻去世后,该财产应当进行一次分割。此后,老张享有的份额属其个人所有,在老张去世后,你可以依法继承属于老张个人遗产中的部分份额。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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