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未经工伤认定,能否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46:11 1717
  问:

  2005年,我在工作中受伤,经住院治疗后留下残疾。当时单位为我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并为我调整了工作岗位,我就没有申请认定工伤,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2010年8月,单位更换了领导,让我回家,请求我能否起诉单位要求工伤待遇?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是2005年受伤,现已超过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间。而工伤认定属行政行为,劳动者要求工伤待遇的,必须先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未经行政部门认定,劳动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工伤待遇的,法院一般不能支持你的请求。所以,你想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得到支持。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