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法官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9:34:09 1292
  问:

  我有一个收养的女儿友友,前段时间因为她的生父母和其他原因,她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我们的收养关系。但我和友友已经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在法官的引导和帮助下,我们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致同意继续维持收养关系。但是法官对我说不制作调解书了,在笔录上签字就行。我不放心,觉得有调解书心里才踏实。请问法官可以不为我们制作调解书吗?

                       

答: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你的案子就属于第二类情况。因此,法官可以不为你们制作调解书,你们的调解协议只要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