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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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吗?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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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经鉴定已经构成五级伤残,虽然肇事司机已经被判有交通肇事罪,但这并不足以弥补对我的伤害,这起交通事故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请问,如果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肇事司机赔偿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能够得到支持吗?
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现有规定,你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2002年7月20日起实施的法释【2002】17号,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你请求的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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