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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20:40 587
  法官:

  你好!

  我因被人打伤导致六级伤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没有支持我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我能否就精神损害抚慰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吴某

  吴某:

  你好!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刑事案件已经审结,如你仅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如你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请求中保含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部分,法院也不予支持。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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