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单位不作为,工伤死亡员工的直系亲属如何维权?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9: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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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作为,工伤死亡员工的直系亲属如何维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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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你好!
我丈夫在一家公司上班,在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现处理完后事,丈夫生前单位认为他是在路上出事故的,出了几万块医疗费和丧葬费就不管。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我丈夫死亡算不算工伤,我该如何处理?
季女士
季女士:
你好!
关于你所说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你丈夫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现在你丈夫生前单位不闻不问,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你丈夫生前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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