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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诉讼代理合同委托人能否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5 08:48:15 210
  法官:

  你好!

  我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与王律师签订诉讼代理合同,约定由王律师代理我起诉、案件开庭等全部诉讼过程,我向其支付代理费三万元。合同签订后,王律师仅帮我开过一次庭,法院再次开庭王律师没有参加,现在我是否可以与王律师解除合同?

                                小李

  小李: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诉讼代理合同作为一种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关系达成的,你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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